|
发表于 2014-02-16 17:13:50
|
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是一个装修承包人,同为设计师也是施工总包,这样的事情其实可以理解,但作为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,偷换材料严厉反对,我在湘江世纪城融江苑也有同样的经历,2011年10月泥工把活搞完后当天说要付清所剩工钱。由于我没有在长沙,且没有及时付款,电话约好一周业主验收后付款,但最终产生的结果是泥工未能履约,电话沟通后当天晚上潜入业主家,把自己做的所有泥工活全部砸坏且逃逸,还好第二天及时发现并报案,由于造成直接损失6万多元,通过现场取证,拍摄证据等,后面直接立案侦查,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罪 。只是可惜的现在还未找到此人,去泥工老家找人多次,却家里无一人,也无法联系上。。。。。后面通过立案取证后,我有重新给业主家做了,承担了所有材料,及人工费用,完完整整交给业主。其实最终不管你我是做什么,诚实守信,认真对待每件事物,那么才会有好的结构,敢于承担。 |
|